繁体版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客人
首    页 资本验证 年度审计 资产评估 企业清算 专业代理 海外注册 纳税实务
公司介绍 税务筹划 办事指南 法规前沿 专家信箱 软件推介下载专区 信息反馈
  ・工商最新法规
  ・地税最新法规
  ・国税最新法规

・福田办公地址:福田区 新闻路 华富大厦33层(深圳特区报业大厦旁边 人民大厦后侧)
  电话:61327100(16线)
  直线:82905499 25378260
  传真:(0755)61327100--8007
  龙岗办公地址:深圳市 龙岗区 布沙路 南景豪庭星辉阁14D
・电话:88829933  
・传真:(0755)61217100-8007
・Email:szcpa@szcpa.net
・网址:www.szcpa.net.cn
・本站搜索关键词:
  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报告 深圳验资报告 审计报告 深圳审计报告 代理记帐 深圳代理记帐  深圳代理记帐公司 代理记帐公司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申请  一般纳税人认定 代理一般纳税人申请 代办一般纳税人 深圳一般纳税人申请 深圳公司注册  深圳工商注册  深圳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  无形资产评估 深圳资产评估公司 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深圳市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 公司注销 代理公司注销代办公司注销深圳公司注销深圳公司清算
信息反馈 >>>

  ・信息产业部许可备案网
  ・深圳市政府在线
  ・深圳市工商局
  ・深圳市国税局
  ・深圳地税局
  ・深圳市贸工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深圳市贯通致远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中美网讯科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前沿 >> 国税最新法规 >> 正文
 
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3月10日   阅读次数:1125

    

关于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深注协字[2006]1号 2006年3月6日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将经我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指导价格》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各所办公场所内张榜公示。并于3月15日前向协会备案。协会将按规定在网站上对各所制订的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略)
    3.《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指导价格》(略)

    4. 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一篇:已经没有了
・下一篇: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通告


备案经营许可证号:粤ICP备05082796号
版权所有 © 2003,2004 深圳市贯通致远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
网站设计:中美网讯科技{www.zhongme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