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有限公司
协 议 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欲在香港成立公司,现全权委托深圳市诚和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向香港有关机构申请办理公司注册相关手续,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内容条款:
一、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股东数据: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住址(或通信地址)、联络电话。
二、填“注册香港公司委托书”一份:公司中英文名称、注册资本、董事详细资料、股份比例。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数据必须确认真实无误,保证申请注册的海外公司是用于合法的商业运作,并承担该公司的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四、乙方为甲方代理细节如下:
1、 到香港公司注册署查册确定公司名称;
2、 核实注册资本、股东数目以及股份比例;
3、 确定首批股东、秘书、董事和董事会主席委任及呈报;
4、 准备所有的文件和法定的申报表,安排股东签署文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 在注册处代申请人宣誓成立公司,代付注册资本登记;
6、 申领公司股份证明、股份分配文件及代付印花税;
7、 申领公司注册证书,代付注册费;
8、 申请税务局商业登记,代付登记年费;
9、 向政府印务局申印公司组织大纲、法定记录和公司股票各一本,代付费用;
10、制作公司钢印、签字章、圆胶章各一枚,代付印章费。
五、办理费用和付款方式:
1、注册资本HKD 万元,需缴纳政府一次性厘印税HKD 元。
2、办理总费用RMB(HkD) 元(包括须向香港政府有关部门缴纳的费用和乙方代理费用);
3、付款方式:申办前(甲方填委托书、协议书)预付50% 即RMB (HKD) 元,含厘印税
共RMD (HKD) 元,余额50% 即RMB (HKD) 元在领取证书及相关资料合时付清。
六、办理的时间:收到甲方签署申请成立公司法定文件和申报表后20个工作日。
七、本协议双方订立后,如乙方无法完成甲方委托之业务,甲方此前所交的款项乙方给予退还。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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